簽報

簽報,簡單的說就是需要領導簽字的報告。簽報是請示、報告的簡化,主要是為了簡化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而產生的,事實上籤報的使用範圍是有限的,對於一些不是太重要、不太方便採用報告或請示形式的問題,為了儘快得到解決就可以採用簽報的形式。

簽報

具體寫法

簽報的程序可以參照請示,由下級單位擬文,格式一般A4紙上方空1/3(留給領導批示的),大標題為「簽報」,二級標題為「關於…………的請示(報告)」,下面是正文。同時,簽報也應該象請示一樣由下級單位的責任領導進行「簽發」,簽發的位置一般在大標題和二級標題之間。

簽報上一般要提出問題,說明原因,同時提出建議解決方案以供領導參考,這樣處理起來才快。

簽報流程一般為下級單位工作人員擬文–核對–下級單位領導簽發–上報上級單位辦公室或相關部門——領導簽署意見。

簽報管理辦法

一,為規範辦公室公文辦理,建立、健全層級管理機制,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,根據國家公文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,結合實際,制定本制度。

二,簽報是供企業內部使用的一種工作文書形式,主要用於公司內部下級向上級請示工作,按其行文關係屬上行文範圍。

三,簽報由標題,主送領導,正文和落款等四部分組成.

1.標題。一般為”關於××的請示”.

2.主送領導。署於正文上方第一行,頂格書寫.

3.正文。由請示事項,理由,請求三部分組成,要求一文一事,並儘可能簡潔,準確,明白地將請示事項表達清楚,結尾用語一般用”以上請示妥否,請批示”等字樣。

4.落款。寫上科室名稱,同時由擬稿人及其科室負責人簽署姓名並註明日期。

四,簽報應按以下規定的程序辦理:

1.簽報擬稿人按簽報規範格式將簽報打印在簽報審批單上,其所在科室負責人核稿無誤后署名,若簽報中涉及有依據性文件資料時,應將所涉文件資料按簽報提及順序附在簽報審批單后。

2.當簽報事項涉及其他部門職權範圍時,簽報擬稿科室要分別與這些部門進行協商,並將簽報審批單送這些部門進行審核,由這些部門負責人會簽。

3.當會簽部門有不同意見時,應將不同意見簽在簽報審批單上,待所有會簽部門會簽完畢后,該簽報審批單應返回簽報擬稿科室。

4.當簽報擬稿科室全部或部分同意會簽部門意見時,修改簽報;當簽報擬稿科室全部或部分不同意會簽部門意見時,應有針對性地提出不同意的理由,並將其擬寫成”說明”,另紙附在簽報審批單后。

5.簽報主送領導為分管領導的,簽報審批單送分管領導批示;簽報主送領導的,簽報審批單送分管領導簽署意見。

6.簽報主送領導或分管領導認為簽報需要送主領導批示的,簽報審批單送主要領導批示。

7.辦公室將經領導批示過的簽報審批單製作複印件后,將簽報審批單原件送簽批事項主辦科室,同時按督辦工作的要求,做好籤批事項的督辦,並及時將督辦情況反饋給領導。

8.簽批事項主辦科室嚴格按領導的批示認真辦理所涉事項。

9.當辦理簽批事項過程中涉及資金支付時,應按下列規定處理:⑴符合現有財務制度的要求;⑵辦理報賬審批手續時,應附相關簽報審批單複印件;⑶簽報審批單複印件作為資金支付的原始憑證附件,並在複印件上註明原件所在。

10.主辦科室完成簽批事項后,將簽報審批單原件送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立卷,歸檔。五,簽報審批單由各科室自行編號,編號方法統一為”×簽[×]×號”,其中第一個”×”為科室簡稱,第二個”×”為完整年份,第三個”×”為順序號。六,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實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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